关于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 日期:2018-08-23 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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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东湖街道顺达(小林)社区原社工俞金多套取村级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9月,俞金多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集体资金519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归还赌债及赌博挥霍。2018年3月,俞金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部分违纪资金已退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瓶窑镇大观山村村委会主任俞卫立违规谋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问题。2015年,俞卫立利用职务影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为其母亲谋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2018年5月,俞卫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塘栖镇丁山河村村委委员、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沈海松骗取征地农作物补偿问题。2014年,沈海松在负责征地农作物补偿工作中,未实施工作回避,并通过虚报果树数量的方式骗取补偿款5700元。2017年10月,沈海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4.百丈镇城建城管和环境保护办编外工作人员朱鹏违规保管摊位费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朱鹏在负责收取镇农贸市场摊位费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将所收摊位费长期私自保管,致使11500元市场摊位费滞留账外。2018年5月,朱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上缴。

  以上案例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的同时,基层党员干部套取公款、优亲厚友、骗取补偿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各镇街和区直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切实增强“四种意识”,进一步压紧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组织要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对扶贫惠农、征收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侵吞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主动出击,深挖细查,精准执纪,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