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全面启动全域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 日期:2018-08-09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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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昨天我区召开的全域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推进会上获悉:在上个月初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我区即将全面启动全域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区领导王进、於卫国参加会议。

  我区目前还存在着土地整治后备资源少、耕地碎片化现象多、农村生产生活用地矛盾突出等问题,开展全域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力抓手。我区第一时间开展政策调研,进行资源调查摸底,拟订实施方案,计划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紧密结合“美丽余杭”建设10+X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在全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目前,重点项目的方案编制、论证评审、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均在有序进行中:规划方案上要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风景田园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余杭”建设目标相结合;推进实施上要与无违建创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低散乱”淘汰整治等工作相结合;资金筹措上要统筹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实施资源条件较好资金基本平衡的项目;土地利用上要兼顾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田实行集中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

  王进指出,要深刻认识全域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作为省重点工程,目前省市区的全域土地整治工作均已全面启动。通过整治,可有效解决当前乡村耕地和建设用地碎片化问题,有利于生态环境修复以及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可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保障;要切实做好规划实施,提升整治工作成效。在规划时算好“土地平衡账”“资金收益账”“制度改革账”“社会制度账”以及“民生权益账”这五本账,坚守“生态红线不破坏、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做到谋定而后动。在实施过程中,要紧紧抓住基础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工程实施质量;要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推动整治工作。各镇街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推进。区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指导各实施主体,协调解决各项问题。项目工程申报通过后,充分利用各类监管手段,对工程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全域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