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推动“第一种形态”落细落实

  • 日期:2018-08-26 16: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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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分管的办公室要注意了,感觉你抓得不够紧,不能当老好人,该批评的时候还是要严厉啊!”这是西湖区西溪街道纪工委的同志与某社区一位负责人的一次谈话。如今在西湖区,这样的“红脸出汗”已经成为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的日常工作。

  日前,西湖区组织开展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专项交流,并下发了2018年上半年“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的专项分析通报。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西湖区各级党组织共运用“第一种形态”838人(次),其中给予提醒谈话717人次,约谈函询70人次,批评教育36人次,责令检查1人次,通报10人次,诫勉4人次。

  落实“第一种形态”,看似抓的“小事小节”,却是防止“破纪”演变为“破法”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今年西湖区出台了《关于规范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关流程的通知》,明确了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和诫勉等6种方式的处置步骤,逐项明确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处置方式等,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了依据。

  “用好‘第一种形态’,主责在党组织。以前涉及党风廉政问题一般都是纪委找谈话,现在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谈,频次也多了。”西湖区北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莲萍说。为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基层得到落实,西湖区纪委把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实时监督、动态督办,落实“一级谈一级”的制度,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做到约谈提醒“全覆盖”,让监督执纪直抵“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