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交了执行款还要被判刑

  • 日期:2018-04-09 14: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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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西湖法院判决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被告人项大妈因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9月,项大妈因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西湖法院,该院经过审理判决该房屋转让合同解除,项大妈需返还购房款192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项大妈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1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项大妈拿到判决书后,不但不主动履行,先在股市投了280万元。对方申请执行后,项大妈也毫不理会西湖法院执行员的电话催告,想方设法逃避执行。

  2017年4月1日,项大妈被西湖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 4月12日,她再次被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4月25日,项大妈终于返还对方购房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虽然项大妈付了全部执行款,可是已经晚了,她明明有能力支付款项,却种种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并为此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