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县国土局举行违法采矿案行政处罚听证会

  • 日期:2018-08-20 1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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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上午,依照当事人申请,县国土局组织召开“桐庐县富春江镇芝厦村猪田垅处地块违法采矿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据悉,因违法采矿案的涉案人员陈某某对县国土局下达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存在异议,于2018年7月23日提出听证要求,故举行本次听证会。

  受邀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农林局、富春江镇政府、孝门村委、芝厦村委相关人员;另一涉案人员潘某某;杭州圣浩建设有限公司。此外,桐庐盛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桐庐图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参加。

  根据听证会规定程序,会上一是进行事实调查,由申请人代表陈述申辩理由、事实与证据;二是由调查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陈述意见;三是进入双方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提供新的证据并陈述所需证明的内容;四是进入最后陈述阶段。

  听证会最后,受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此次听证会程序合法规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有理有节,体现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精神,并就本案争辩的焦点问题发表了看法。

  会后,听证员将充分考虑各方陈述意见,依据事实和依据,形成最后处理意见,以作出准确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