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一案三查”助力“天蓝工程”

  • 日期:2018-04-12 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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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天蓝工程’专项治理”是桐庐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中建筑垃圾处置整治行动又是重中之重。为切实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办理,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查处违反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全力打造“清洁桐庐”,开年第一天,县城管局即启动了建筑垃圾整治行动方案。截止3月底,共计查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78起,教育劝告21起,暂扣违法车辆57辆,处罚金额112900元,切实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置市场秩序,全力助推“天蓝工程”。

  拧紧制度螺栓,倒逼责任落实。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小组”,从各直属中队抽调骨干队员与综合科、法制科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制定《县城管局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实行网格管理,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推进。

  整合网格资源,提升整治成效。执法队员深入调查摸底,将建筑垃圾乱倾倒高发点位、时间段、数量等信息汇总成册,实时掌握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动态。针对非法建筑垃圾偷倒点,县城管局增设警示牌,并安排专人“白加黑”巡查。对城区重点工地、重复举报较多的工地不定时盯守,对其他出现过举报的工地夜间突击检查,防患于未然。

  创新“一案三查”,规范手续办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县城管局在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过程的同时,做到“一案三查”即“查源头、查过程、查去向”:责令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且须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合法消纳场所。4月初,对桐庐首起“涉嫌未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办理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实现该类许可手续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