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0798株古树名木有了省级“保护伞”

  • 日期:2017-10-23 09:21:01
  • 点击: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祖先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承载着传统文化,记载着历史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经济、文化和科研价值。10月1日,《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正式实施。省古树名木保护首次立法,为全省古树名木撑起了“保护伞”。因绿而美、因绿而富、因绿而名的生态临安如鱼得水。从此,我区10798株古树名木这个大家庭就拥有了更加细致入微的爱护。

  据2015年调查显示我区现有古树名木10798株,其中名木1株,一级保护古树152株,二级保护古树442株,三级保护古树10204株,散生古树名木2671株,古树群92个8127株。这些珍贵的物种分布于18个镇(街)、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国有林场。主要树种有银杏、枫香、柳杉、榧树、红豆杉、樟树、苦槠、马尾松、青冈等。目前古树名木保存基本完好,大多生长旺盛,保护良好。

  这些年来,我区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上也是下足了功夫。首先是加强宣传,分级管理。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意义,提高市民的保护意识,对在册的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养护”,落实专门管理机构,由区林业(农业)局监督管理,镇街因地制宜出台地方保护政策,村集体负责日常管护,将出现自然灾害和病虫害侵害的古树名木及时报告给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管护措施。

  其次是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投入,实施抢救性保护。近二年来我区已投入1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我区的古树名木 “一树一策”保护,对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古树实施抢救性保护。同时还对全区古树名木的实际生长状况进行定期调查,并及时补充了一批古树名木,由政府统一制作保护树牌,实施挂牌保护。古树名木档案资料由区林业(农业)局专人负责保存。

  三是依法保护,对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严格禁止古树移植,严禁市民在古树名木周围建房、挖土、倾倒垃圾,避免破坏原有的生存环境。同时我区还成立了由浙江农大专家和森防站等专业人才组成的古树名木救护专家组,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全面疏理,把500年以上(一级保护)树龄的、枯萎生病以及其它急需进行特殊保护的古树列出来,制订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实施抢救性保护。

  锦北千年榆树                             太湖源上阳古桧

  天目山金钱松                                   天目山银杏